今天难得天气晴朗,我(雨涵)和小书甄到外面逛街,此时的我们都19岁了,已经长大成人了,可是,我还是忘不了他......
那是高二时的事了,只记得那时,我很弱小,每天遭到男生的欺负、女生的嘲笑,全班只有他没欺负我,他不但没有欺负我,而且还保护我,他经常被男生说成女生的走狗、男生的叛徒,可他并没怪我,而且还关切的问我有没有事?我十分难堪十分感激。因此,我忘不了他。
他是一个成绩好,很酷的男生,学校有很多女生在追他,可她们听说他保护我后,就对我产生仇恨。他叫吴博森。
小书甄正对着一件连衣裙“放电”,突然注意到我。
“怎么了?”
“哦...没...没!”
“怎么,在想博森?”
“也许是吧,我太想他了!”
“咳,没办法,怀念嘛!”
小书甄还说,只要我努力学习,能够找到博森的。博森就在伊兰大学,还是有名的大学呢,谁让他那么厉害呢。
可是,学习对我来说,是个超级大问题,我想过放弃,但是,为了找到博森,我一定要努力,一定的!
小书甄说,她要和我一同努力,因为如果我考上伊兰大学,她也想考上,因为她想和我做永远的朋友。
小书甄,你,为了我们的友谊,我,为了博森,我们努力奋斗吧!